嘉峪关市公积金提取条件

导语 嘉峪关市的公积金提取条件都是什么?快来查看吧!

  提取条件

  (一)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(含直系亲属);

  (二)用于偿还个人住房购房贷款本息的;

  (三)离休、退休的;

  (四)出境定居的或赴港、澳、台地区定居的;

  (五)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;

  (六)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;

  (七)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;

  (八)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,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且账户封存半年的;

  (九)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,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;

  (十)在城市老旧住宅小区增设电梯的;

  (十一)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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